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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可是身体不舒服?”琳琅也发现了她的异样,担心她会生病。雨默摇头,她只是失眠,待在王宫里,啥事都不用干,每天除了吃就是喝,想出宫去逛街,又怕会像上次那样,遇到不该遇到的人,只好天天蹲在寝殿里认字写字,精力积存太多,消耗不掉,晚上就睡不着了。之前还有小狼会闹闹她,分散一下她的精力,但这两天她却连他的面没见过,往日哪怕再忙,他也会陪她吃晚膳,可这两天,他像是消失了一样。在山海界,她最熟悉就是他,也只有他能带给她安全感,突然好几日不见,她莫名觉得日子好空虚。“姑姑,小狼最近是不是很忙?”琳琅见她食欲不佳,吩咐木香去小厨房,让厨娘弄点开胃的菜来。“王近日正与那璃王会面。”“璃王!?”雨默萎靡的精神顿时复苏了。这只臭狐狸居然来了王宫,那次街上偶遇,她没有细想他为什么会来犬境,原来他是来见小狼的。女儿家的事(2)“正是!”琳琅执起公道筷,夹了一块腌渍萝卜放到雨默碗中,“小姐,多少吃点,眼看着天气越来越热了,您这样少食,怕是会招来病邪。”犬境一年仅有两季,夏与冬,冬季最长,但由于冬季有暖冬,实则就像是春天一般,最为舒适,之后便会进入夏季,进入夏季后气候非常炎热,而犬妖皆怕热,一到夏季就会精神萎靡,容易招致病邪。她虽不知道人类是否也如此,但留个星心总是不会错的。雨默点头,尽可能的吃点东西,不像多吉,好似有两个胃似的,有什么吃什么,并且必定吃光光,虽说能吃是福,可是猛吃对身体总是不好的,她生怕他会吃坏肚子,便劝道:“别吃那么快,没人和你抢。”桌上七八个菜,仅有她和他两人吃,她素来只吃八分饱,根本吃不了多少东西,剩下的便都进了他的胃。多吉张开油腻腻的嘴,“不吃完多浪费!”尽管他现在不愁吃喝,不会再饿肚子,但节约粮食的美德却是根深蒂固了,就算实在吃不完,他也要木香弄个小碗装好,以致于这些日子下来,他胖了不少,人形的时候倒也不明显,这鼠样的时候,真是圆滚滚的,都能赶上宫崎骏作品里的那只龙猫了,愈发软萌了。“小姐无需担心他,多吉每日都要练功,又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些无妨。”琳琅又执起了公道筷,往多吉碗里夹了些肉食,算是小荤,她始终觉得雨默吃素的习惯不好,于是便让厨房做菜的时候,做一两个小荤,期望她看多了,就会吃了。然而,雨默的习惯是不会轻易改变的,即便厨房的厨子将肉食做得再美味,再回飘香,也没用,她一点不会碰,结果就是每次都会全部送进了多吉的胃囊里。“姐姐,你是不是很闷,要是闷的话,多吉陪你,我们出去逛街好不好?”多吉心思敏锐的发觉了她这几日精神不佳,虽然宫里的日子很舒服,但待久了也的确腻得慌。“不了,免得出去生事。”“那多吉陪姐姐干瞪眼……”干瞪眼是人界的一种牌局,消遣的玩意,雨默因为无聊,就自己用硬纸板做了两副扑克牌打发时间,因这干瞪眼最好是四人玩才有意思,因此花了不少时间教会了木耳木香,以及多吉三人。雨默还是摇头,“练字吧。”每次玩牌的时候,木耳和木香都是战战兢兢的,像是打完牌脑袋就会掉似的,她还是别害他们了,省得哪天被人瞧见,说他们玩物丧志。“嗯,姐姐练字,多吉磨墨。”“不用你磨,你跟着一起练。”多吉从小在黑鼠村不招人待见,这该受的教育也就耽搁了,相比她而言,他才是真正的文盲。多吉苦着脸道:“好难!”比起练字,他更喜欢练功。“你不是要做大妖吗,既然如此,就该文武全能,不然光会武,顶多算是一个武夫。”身为二十世纪的人类,是顶重视教育的,再怎么不济,字总是要认几个的,还有算数,加减乘除会就行了,再高深些山海界也用不了。女儿家的事(3)多吉虽然不太愿意,但已立志要成为大妖,一听雨默说不认字成不了大妖,他决定要努力学习了。“好吧!”琳琅听了,不禁笑了笑,起初她知道雨默不认字,内心甚是惋惜,这样好性情的姑娘竟目不识丁,这日后如何做王后,后来才知晓,她不是不认字,是不认山海界的字,在人界她可是……本科生,未来还会读博的人。这本科生和读博是何意,她其实不甚明白,经过雨默的描述,她想读博之后便是苍梧那般的了吧,又因雨默不太喜欢麻烦人,和她较为亲近,于是她又多了份差事,负责教她认字。在教字的过程中,她发现雨默天赋惊人,学得极快,更写的一手好字,内心对她的喜欢也就更多了。其实对雨默而言,识字真不是一件难事,山海界的字其实就是中国古代的大篆体,是根据东西的形貌演变出来的,掌握了规律,学起来就会很轻松,一日识个三百字,简直是easy!但多吉就困难了,零基础,字都不会写,每次认字都格外坎坷,一身白色的皮毛也总是在认字后被墨汁染得乌漆墨黑,东一块西一块的,活像是斑点狗的皮毛。吃完早饭,雨默歇息了一会儿,琳琅交代完事情后,便教他们认字了。不管学什么,专注力是顶要紧的,精神集中了,时间也就过得特别快。一转眼便到了傍晚,又是晚膳时刻。雨默正想喝口茶舒缓一下,顺便到外头看看远景,缓解一下视疲劳,突然一个黑影从天而降,未等她看清,琳琅已经冲到了她跟前。“狼妖王,这是犬妖族的王宫,怎是你随意就能来去的,也不懂让人通传一声。”蜀都认得琳琅,惊道:“琳琅姑姑,你怎么在这?”两人认识也是源于绮罗王后,绮罗王后在世时,琳琅常随在身侧,几乎是孟不离焦,焦不离孟。当年绮罗公主嫁于犬妖王后,狼妖族人统一认为是犬妖王骗了自家最心爱的公主,没事就来犬境瞎折腾,蜀都那时候还小,但跟着自己的父王也没少来,天生的泼皮货,又是天生的强妖,搅得犬境不得安生,但谁也捉不住他,唯有绮罗王后能将他逮到,一逮到必是狠狠的揍屁股,有时候烦了,就将他丢给琳琅,让她来揍。因此在蜀都心里,见到琳琅就像是见到了绮罗王后,分外的怀念。“姑姑身子可好,蜀都许久未见你了,只知道你去卜芥府里当了差,也没空去瞧瞧,不过逢年过节,我都有送礼物,姑姑可有收到?”“有劳狼妖王惦记着琳琅了。”“姑姑不用那么见外,叫我蜀都就好了,或者你可以和姑母一样,叫我都儿。”都儿……噗!听到这个称呼,雨默笑了出来,这么可爱的名字一点都不适合这头二哈。她的笑容格外灿然,对于已经好几天都没见过她的蜀都而言,看在眼里就更觉娇美了,眼睛都直了。琳琅咳嗽了一声,“狼妖王毕竟是王族,又是王后的侄儿,琳琅只是下人,怎可直呼名讳,还是狼妖王更合适些。”女儿家的事(4)“好,好,姑姑说什么就什么!”他一双狼眼始终粘在雨默身上,压根就没去瞧琳琅一眼。“你看我作什么?”他那眼神令她分外的不舒服,就像两颗火球似的。“默默,你肯跟我说话了?”他高兴地整张脸都亮了,就差手舞足蹈了,走近了一步,“可是不生气了?”雨默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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