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0章 再见故人(第1页)

一晃三天,林阮阮又挣了快有一两银子了,柏程安依旧没有消息。

心神恍惚的拌着盆里的土豆,她心中的担忧更甚了。

也不知那人究竟是嫌她烦一走了之了还是有事耽搁了,亦或是出了什么事,她磕磕巴巴跟人打听了三天,依旧没有半点消息。

“喂,你这土豆都快拌烂了。”酒鬼拎着酒壶往嘴里灌了口酒,拧着眉提醒道。

林阮阮回过神来,低头一看,果然木盆里的土豆早就已经拌好了。

这两日她总是走神,幸好做的东西并没有什么差错。

“姑娘,我看你这两日总是心神不宁的,可是遇到了什么难事?”

酒鬼揶揄着看她,又往嘴里倒了口酒。

林阮阮瞧了他一眼,将他要的他土豆给打包好。

塔读小说AP。P

“哎,又是这素不溜秋的土豆。你那日的兔肉做的是真好,麂子肉也不错,怎么现在就不卖了呢。”

抿着唇接过那包土豆,他也不用竹签,就那么用手抓了两块儿塞进嘴里。

慢慢了嚼了两下,又嫌弃的皱了下眉头。

“哦,我想起来了,你那麂子怕是从你要找的那人手里买来的把。”

林阮阮这几天一直在打听柏程安的消息,但凡是与她认得的,来她这儿买过东西的,基本都知道她在找人。

而对于那个要找的对象,大家也是各有猜测。

似酒鬼这般的,便只是单纯的认为她是在找供货的猎户。

有的呢,便是觉得林阮阮要找的是仇家。她当街痛打几个摊主的事儿早已在昌平镇这不大的地方传遍,悍妇的名头也是深入人心。

另外一种猜测嘛,便是她在寻负心的郎君。

嗯,林阮阮想让柏程安当她夫君是不假,但负不负心,这个还有待商榷。

塔读&小

毕竟人家从来也没承认过林阮阮是他娘子,也不曾允诺要娶她。虽同住了几日,却恪守君子礼,从未对林阮阮有过不轨的举动。

反而是林阮阮,总是趁着人家不注意占人便宜。

“丫头啊,不是我说你,你这人咋就这么轴呢。这方圆几里的,也不是只有他一个猎户。你不能因为找不到人就不买兔子麂子,你不买,我吃什么。”

又吃了几口土豆,酒鬼神神叨叨的念了一句,摇摇晃晃的边喝酒边说道。

说完,他也不等林阮阮的答复,付了钱便一步三摇的走开,还不忘推开挡着他路的人。

林阮阮看了眼他那背影,尴尬一笑依旧没说话。

糖炒栗子别人尚且可以捡些栗子来仿制,但这狼牙土豆除了她之外,别人却是想仿制也是仿不出来的。

无他,只因大梁朝根本没有土豆。

而暂时还需要靠这个挣钱的林阮阮也不打算让土豆流传出去,等哪天她找到了别的挣钱法门,倒是可以把土豆当成种子去卖。

毕竟这东西跟红薯一样,在大米白面不够吃的时候也是能顶饿的。

首发-:-塔读小说@

调制好的一盆土豆很快又卖光了,摊子前还等着好几个人。林阮阮心不在焉的炸着下一锅,一个声音又把她的思绪从杳无音讯的柏程安身上拉了回来。

“你是傅家那个结巴媳妇儿吧,林氏,是不是你?”

傅家,啧,没想到还能听到这个姓。

林阮阮循着声音抬头望去,对上的是一个比烧饼还大的脸。

浑浊的眼睛里透着精明,死死盯着林阮阮,让她很不舒服。

“是,真是傅家那结巴小媳妇呀。我是你陈婶子,就村东头的。”

看清了林阮阮的脸,那胖妇人高兴起来,赶忙自我介绍道。

热门小说推荐
穿成年代文男主前妻

穿成年代文男主前妻

张小芳穿书了。书中男主是下乡的知青,年轻水嫩,盘亮条顺,馋的村支书的闺女敲晕扛回家。男主抵死不从,村支书一家威胁他什么时候跟自家闺女有了娃,什么时候放他回城。三年抱俩,村支书一家又用孩子威胁他。怕他...

我在横滨用马甲虚构救世主组织

我在横滨用马甲虚构救世主组织

新文开啦,和上本差不多,更新稳定放心入,作者码字机成精,求收藏求喜欢,想结婚的排队报名走流程,结婚证九块钱你全款出就行√以下文案系统说,来做救世主吧。红方威士忌说好,生活就要来点刺激。他以为自己...

朕

回到明末,沦落为奴。这皇帝,乞丐做得,建奴做得,流寇做得,家奴就做不得?...

穿成女主的反派姑姑

穿成女主的反派姑姑

穿成女主的反派姑姑是白锦茴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穿成女主的反派姑姑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穿成女主的反派姑姑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穿成女主的反派姑姑读者的观点。...

警校垫底的我攻略了警校组第一

警校垫底的我攻略了警校组第一

我帮酒厂占卜出三名威士忌假酒买股赤色弹丸在我心尖狙了一枪cp阿卡伊有栖桑月原名桑月,绑定了拯救重生系统后,她在名柯诸多牺牲名单表里义无反顾的选择了警校组。系统恭喜宿主,选择了所有牺牲名单里...

在杨柳依依的日子里

在杨柳依依的日子里

杨林枫和柳依依,这曾经彼此爱慕的两个人,多年后是否还记得那个怦然心动的午后?往昔的许多人和事,似乎已经忘却了大半。忘掉了过去的好与坏,也不记得故人的恨和爱。时光,似乎把我们抛弃。抛弃就抛弃吧!万物都是时间的家具,用的破旧了自然要被丢掉。然而,我们却又格外的珍惜,只是想把这些仅有的记忆紧紧地抓住,永远的留在脑海。其实还都记得吧,只是不怎么提及。而有的人也还愿意像个拾荒者,在记忆的角落里,寻一些旧人旧事来,在偶尔的时光里,偶尔地回味回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