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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红马跃动起伏,她的身躯缓缓仰倒,眼中失去了光彩。
“没见识,这是刀……”
张坤喃喃说了一声。
这个世界的人刀剑不分,只要不是弯成月亮一般的弯刀,只要是直刃,不管是长是短,是大是小,是单刃还是双刃,普遍称为剑。
如对面的佣兵团,他就看到无数形制的大剑小剑,阔剑厚剑,甚至,还有一个拿着半个门板宽的方头开刃铁片,估计也称之为剑。
‘这下,也算是为南区的一些同乡报仇了吧。本来,还想给你们一条生命,只要为了蓝星开疆拓土,立下功勋,这仇报不报也不甚要紧,可惜,偏偏要自寻死路。’
张坤晒笑一声,举起沥血长刀,下令道:“随我冲阵,不降者杀,不可放过一人。”
“杀。”
男爵领三百骑士紧紧跟随,一冲而上。
当先紧随的,就是亚林斯和阿尔曼两个白银骑士。
这两人眼神闪烁,把所有心思悄悄藏起,用出十二分的力气,奋勇冲杀在前。
只过了半刻钟时间,剑与玫瑰佣兵团就被打得崩溃,四处响起投降的声音。
“少爷,连同索菲亚和索伦在内,斩杀一百二十三人;降服三百八十二人,其中有一个白银骑士。”
投降的白银骑士名叫哈迪斯,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粗犷青年,看上去面相十分粗豪,眼神不乏狡猾。
他身上受了三处剑伤,好悬没伤到要害。
一见到张坤,立即趴下磕头。
张坤哈哈笑着把他扶起,“笑道,以后就是自己人,若是立下功勋,绝不吝惜封赏土地。”
“愿意成为男爵大人手中利剑,冲锋在前。”
哈迪斯立即大表忠心。
先前他在后面看着这位男爵大人,一箭射死索伦魔导师,再一剑刺死索菲亚,震撼于对方的心狠手辣的同时,心里却是早就有了盘算。
这年头,跟谁不是跟,只要能吃好喝好,有个前程。臣服与贵族,比起在佣兵团风里来雨里去,反而更好一些。
他本来就是一个流浪剑客,加入剑与玫瑰佣兵团,也全是因为索菲亚的个人魅力惊人。
可惜的是,加入佣兵团这么些年,无论他怎么追求,怎么用心办事,赴汤蹈火,始终没有得到美人倾心。
后来,他才明白。
那位美女团长,其实早就与索伦魔导师私定了终身。
得知这个消息的那天,哈迪斯也不是没想过要离开。
可惜,天大地大,他竟然不知往哪里去。
十四级的实力,的确算是比较强了,但是,除了佣兵团,谁又会真正信任自己这种不明根底的流浪剑客呢,不管投靠哪方势力,都会成为炮灰,那又何必。
就这么在剑与玫瑰佣兵团混了下来,直至索菲亚身死……
面对荆棘领兵力的强大压力,明知必败而要拼死,他没那么傻。
“如果我说,让你去对付晨曦骑士呢?”
张坤看着这人的狗腿模样,心中一动,又问道。
“不瞒领主大人,小人早就看教会不顺眼了,有机会定然杀他们一个人头滚滚。”
“好,只希望你记着今天所说的话。”
张坤深深看了哈迪斯一眼,一道七情烙印,已经印入了他的心底。
凡有所念,必有灵应。
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
既然说出口,张坤就能把他变成真的,否则,就变成死的。
哈迪斯心中一寒,不知为何,他就觉得,这位领主大人是真的很可亲,或许,为他赴死冲锋,也是一件很荣耀的事情。
他摇了摇头,微微感觉有些不妥,又不知哪里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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