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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兰子全心全意的琢磨怎么才能赖上王一城。她想的很好,她一个大姑娘嫁给结过好几次婚的男人,王一城全家还不得跪舔?她跟三哥顾凛的话还真是不是开玩笑,是真的觉得,自己嫁过去是可以当家的,王一城把工作让给她也是理所当然的。
不仅仅是王一城的工作,王家三兄弟的工作,她都是志在必得。
他们一个个的泥腿子有什么能耐能做工人,这个工作,不如给他们家,他家几个哥哥之中,二哥最不好,剩下三个工作,她已经定下来要给老大老四还有最最好的三哥。
不过四嫂对她也很不客气,到时候吧,不行的话她也可以卖掉一个工作,也不给四哥。她只给大哥和三哥,自己留一个,剩下一个卖出去,到时候她可就有钱了。
村里人中,她最羡慕就是于招娣,虽然最鄙夷的也是于招娣,但是她还是很羡慕于招娣这种钱财自由的状态,那可是五百块钱啊,想一想都觉得激动。
就不知道于招娣到底是怎么赚的钱,全村都想知道。
他们倒是完全没想过,于招娣本身也没有钱,她负债,负债啊!
可是大兰子不知道,她就到了于招娣的富裕。
于招娣这种蠢女人都能有钱,她凭什么不能有?她又差哪儿了?
大兰子盯着隔壁的王家,眼神坚定,这一次,她一定可以拿捏住王家人。
呵呵!
大兰子想的很好,一心要算计王一城,但是却不知,也有其他人在算计王一城。也不能说算计,只不过,确实也是有些想啊。这个人不是旁人,正是洪月。
是的,正是洪月。
洪月着着儿子吃东西,他正在吃鲜花饼,一个两个三个……洪月眼睁睁着儿子把一纸包都吃光了。
一共个,除了她开始尝了一个,这小子竟然吃了七个。
这是王一城送来的,大抵是因为前几天食材给的多的关系,王一城似乎有些不好意思,除了那天送了粥,今天又送了一纸包鲜花饼,是他自己做的。
据说是在他们村子附近山上采的花做馅儿,没想到这玩意儿竟然吃起来还很不错。
如果不是听到王一城亲口承认,她都有点不敢相信,一个大老爷们倒是能耐。
不过王一城总是不至于用这种事儿骗人,所以洪月是真的很震惊,会做都挺少见,做的好吃更少啊。
“要喝水吗?”
小高铮点点头,说:“我自己来。”
他养了好几天了,脸已经消肿了,人也都好的差不多了,但是他妈是不放心的,坚持让孩子多住几天。小高铮靠在病床上,嘟囔说:“我明明都已经好了。”
洪月:“你还小,受伤要多养养才更好,不至于伤筋动骨。”
小高铮撇撇嘴。
“宝丫没有骗人,王叔叔真的很会做好吃的。”前几天做的瘦肉粥好吃,今天做的鲜花饼也好吃。别小高铮是个男娃儿,但是却很吃甜食。
他嘟囔:“宝丫太有口服了。”
洪月着儿子,眸色垂了垂,其实这几天洪月一直都在想一个问题,她是不是应该再婚。她想再婚,她自己一个人怎么都无所谓,但是她想找个男人帮忙照顾儿子。
她现在就是整天找这个帮忙找那个帮忙,但是谁没有自己的事儿了?
其实找个保姆阿姨最合适,但是这个年头要是敢找保姆,那可真是要惹大麻烦。这就是剥削劳动阶级。现在外面的风声,洪月作为从省城过来的人,自然比其他人感触更深。别说她这种级别,她爸妈现在都不敢用保姆,毕竟你也不知道,有没有“疯狗”冲上来咬人。所以洪月现在有些力不从心,但是却从来没想过找保姆。
以前还在省城的时候,她也是十分忙,工作每天都要忙到很晚,但是那个时候她儿子是养在娘家的,而且早些年风气不同也用了保姆。这风气也是从这前年开始才更紧张的。
也亏得不是小高铮小时候那几年,不然她可真是更忙不过来了。
洪月早年脑子进水,能踩过的坑,自己都踩了个遍,但是现在却格外的清醒,她三十二,不是二十二,自然不会愚蠢到真的想再婚。可是她又知道,其实她可以通过再婚找个人帮忙照顾儿子的。
而这个想法也不是今天才有的,其实去年就有了。去年年初她娘家辞退了保姆,她妈就有点手忙脚乱。她要照顾家要上班还要帮忙照顾她儿子。洪月真的特别的愧疚。
洪月不是不想照顾,而是真的没有时间。当时总厂也是忙的不像样。那时她隐约就有这个考量了,但是有这个想法归有这个想法,可是合适的人确实没有的。
洪月虽然打算这么做,但是也不会引狼入室,这种蠢事儿干一次就行了,她不会干第二次的。一来二去,就到了这个时候。她对王一城有点想法,也不是一开始就有。
而是她听说了王一城的“故事”。
相比于大家卦的心态,洪月这种人立刻就察觉了其中的不对劲儿,王一城和唐可欣的婚事,真的像想的那样吗?她倒是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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