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背叛(十二)
声东击西?置之死地而后生?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空城计?不管怎么说,我的计策还是成功了,现在我满脑子都是把这些人骗走的紧张和后怕,但是理智告诉我,我必须马上离开这里,否则他们很快就会回来的。
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到楼下,一溜烟儿跑到院子外边,顺着小路狂奔,直到我觉得自己已经脱离危险的时候,才躲在路边拿出手机和大壮联系了一下,把情况都和他说了。
十分钟后,我在约定的地点坐上了大壮的车,悄无声息地离开了这里。
“我给你买了个口罩,要不你还是带上吧,这样就没人认得出你了。”说着大壮一边把着方向盘,一边递给了我一个防雾霾的口罩。
“等到了人多的地方再戴上吧,太闷了,唉,我现在都已经见不得人了。”看着手里的口罩,我苦笑道。
大壮笑笑,没有说话。
真是没想到,现在的我已经变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甚至连那么一个不入流的小混混,都可以出来举报我一下,从此以后我都需要带上口罩,过日子了。这样下去,
真不是个办法,这一次我侥幸能够跑了,那么下一次呢?而且现在来抓我的人,明显是真正的警察了吧,至少在电视上放通缉令的绝对不会是什么普通黑社会能做得到的,这下就把我最后的一点幻想都弄破灭了,也不知道我父母看到电视上的通缉令以后会有多伤心。
不过那些黑衣人的身份就更加值得怀疑了,难道他们真的是警察?真正的警察怎么会把我和二刀子送到手术台上,做那种活体实验呢?就算我真的是十恶不赦的罪犯,也不该不经过审讯就把我给处刑的道理呀,而且处刑也不是这么个玩儿法呀。
这样也说不通,那样也说不通,就在我脑子里信息和各种推测都在不停地打架的时候,忠伯的话又一次冒了出来,是啊,我们这种怪物,可能已经没有办法再融入到正常的生活中去了。看着身边的大壮,我在这正常的生活中唯一也是最后的一个朋友。如果我继续这么逃避下去,那么摆在我面前的路似乎只有两个结果,一个就是我被抓住,然后被带回手术台上做试验,另一个就是变成一个像秦教授一样的怪物,或者碎肉,那时,无论我带多少个口罩,我都无法再回到正常的生活当中去了,可能连我父母都不认得我了。
走了一路,我也思考了一路,我们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去
,更不知道还能去什么地方,只是这么漫无目的地转来转去,没成想最后竟然会到了大壮上午去买东西的那个大型超市。
这个超市的停车场特别大,我们把车停在一个不显眼的角落,由于停的位置比较偏僻,在我们周边几乎没有什么人,只有几辆看起来就停了好长时间的大客车,挡在我们前边。
大壮把座椅向后一拉,半躺在驾驶座上,抓了一把口香糖就扔到嘴里,“你跟我说的那些事儿吧,我想了一天,实在是越想越乱,让你整的我现在满脑子都是妖魔鬼怪了。”
我只能苦笑一声,“那些话,你就当是我发的神经病吧,没什么值得你琢磨的。现在连真正的警察都出动了,我也不知道那些黑衣人到底是什么身份了,我可能真的干了什么违法的事儿了。”
“不对,抓你的动静越大,我就越觉着这里边有事儿,诶,你说会不会是假扮你在店里上班的那小子,干了什么杀人放火的勾当,然后栽赃到你身上了?”
“唉,你就别瞎想了,我这个当事人都想不明白,你费那个脑细胞干嘛。”我有点放弃思考了。
“反正我觉得不对劲,一般都是恶性杀人犯,或者穷凶
极恶的连环杀手才会上电视通缉啥的,你丫就一个什么制药研制中心的责任事故,就值得闹这么大动静?还能上电视专门登广告抓你?那个厂子生产的是三鹿奶粉哪?”
“谁知道呢”我耸耸肩,“不过,大壮,要是我真的变成一个什么奇形怪状的怪物。。。。。。”
没等我的话说完,大壮还以为是个段子,直接打断我的话接口说:“变成怪物呀,那得看你变成个啥怪物了,变个猪,我就找点儿粉条儿,把你炖了,变成鸡呢,我就再找点儿蘑菇,但是你要是真变个蛇,我还真没招儿,我也不是广东人,不太会操作,不会煲养生汤。”
大壮能够为了我做到这一步,已经是我几辈子做好事赚来的了,我还能强迫他接受一个人首蛇身或者支离破碎的样子吗?而且被装在培养罐里的那些碎尸,真的还能够算作是人吗?这种说法就连我自己都没有办法接受,更遑论是他。算了吧,何必要为难他呢,我记得以前看过卡夫卡写的一本叫做《变形记》的书,主人公突然变成了一个甲虫,之后被全家人嫌弃,最终在悲剧中死去的故事。当时看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太多的感触,甚至觉得有那么一丝的荒诞可笑,但是现在想来,总觉得不是滋味儿。即便我的生活环境远没有故事的主人公的周边那么冷漠和无情,但是毕竟,当这一切真的发生的时候,一切就都没那么
有趣了。
夜色很快就吞噬了整个停车场,当我从公共厕所放完了水,即将回到车上的时候,突然听见身后好像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像是个什么东西在跟着我,我刚想回头,后脑勺就传来了一阵剧痛,紧接着我直接摔倒在地,只觉得头晕目眩,同时一道暖流顺着我的鬓角直接滴到了地面上。
“是你!”我吃里地侧过头,发现跟在我后边的这个身影,瘦得像皮影戏里的人偶,细得像竹竿一样的手里竟死死地捏着一块砖头,白色的背心完全遮盖不住里边五颜六色的纹身,我操,这不就是早上的那个小混混吗?他,竟然追到这儿来了,还拿砖头儿拍我。
“废物,这都打不晕,你看的人准吗?别再他娘的打错了。”这个黄毛小子的身后还跟着一个家伙,这家伙看起来可就比这个皮影人偶要壮实得太多了,一身的腱子肉,光看这身形就知道这家伙绝对在健身房是个常客,得亏了拿砖头拍我的人不是他,要不然我现在已经在阎王殿里报到了。
“大哥,绝对错不了,就是他,跟电视上播的一模一样,肯定错不了。”黄毛小混混一边说,一边对着这个壮汉点头哈腰。
“你要是认错了人,你欠老子的钱,利息就再翻一倍。”
“错不了,错不了,今儿上午,就是因为他,警察都来了,你想想,这还错得了吗?我认错了,他们也不可能认错了呀。”
“行,要真能拿他换点儿钱,你上次借的钱就不找你要利息了。”
“哎呦,那感情好,谢谢,哥哥。”
杨林枫和柳依依,这曾经彼此爱慕的两个人,多年后是否还记得那个怦然心动的午后?往昔的许多人和事,似乎已经忘却了大半。忘掉了过去的好与坏,也不记得故人的恨和爱。时光,似乎把我们抛弃。抛弃就抛弃吧!万物都是时间的家具,用的破旧了自然要被丢掉。然而,我们却又格外的珍惜,只是想把这些仅有的记忆紧紧地抓住,永远的留在脑海。其实还都记得吧,只是不怎么提及。而有的人也还愿意像个拾荒者,在记忆的角落里,寻一些旧人旧事来,在偶尔的时光里,偶尔地回味回味...
在末世拥有一辆无限能源的房车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你可以组建一只全世界最顶尖的生存团队,在保证食物充足的前提下,每天躺躺咸鱼,杀杀丧尸,有空的话就顺便拯救一下世界。这样就很舒服了...
就是穷外表纯情心思野的语言天才VS就是玩企图长期包装穷小子的北京大妞本文又名粉红大亨与她的大知识分籽儿,没发过白金唱片的翻译官不是好企业家狄思科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帅是真的帅,有才是真的...
救赎的了别人,却不能自救。...
老疯子死后,我一直以为村子里就我一个人,直至那年,两个男人扛着摄像机到村子里,说要拍一个走婚纪录片...
大离皇朝一夜覆灭,三大家族统治天下!道门四真,佛门三祖,诡异天魔,魅惑众生,江湖堪堪太平十年,一则遗孤传说开始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