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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菜北做都很少,更何况来自外国的炸薯条!
刚才看见土豆的时候,她的脑海里就闪过卖薯条的念头,刚好成本不高,多数人都消费得起。
不过她要读书,说不定还会去其他地方闯荡,根本没时间去炸薯条卖。
所以,余笙想到了余淑兰。
她每天在田里日晒雨淋又赚不到几个钱,还不如摆摊做生意呢!
余淑兰吃了一根薯条,细细品尝之后,冲余笙竖起大拇指,“贼香!笙笙你这是从哪儿学来的?”
余笙浅浅一笑:“大姑,你听过垦德基吗?外国餐厅,已经在咱国家开了好几家店了。”
“啥?啃啥鸡呀?”余淑兰又拿了根薯条蘸番茄酱,脸上透着疑惑。
吃着薯条的宋思楚含糊不清的道:“笙笙我听过,是西餐吧,我们宿舍有人吃过一次,说是特香特好吃,见人就炫耀!”
余笙:“……”
吃个垦德基还吃出优越感了?
不过也确实是,这个年代的垦德基,大概相当于末世的高级海鲜自助餐。
余笙点了点头,笑道:“姐,这薯条就是垦德基的招牌之一。”
宋思宇狼吞虎咽的吃着,还不忘问:“那你、你咋晓得做这个?”
“秘密,”余笙斜了他一眼,又对余淑兰道:“大姑,我有个想法,不如我们去镇上卖这个薯条,生意好的话就拿个店面做。”
镇上刚好有个学校,中午很多学生都不回家吃,直接在食堂吃或者在镇上找吃的。
宋思楚和宋思宇皆是眼睛一亮,他们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余淑兰却皱起眉头,不太赞同,“笙笙,我觉得不太可行,我白天还得去田里干活,这薯条也不知道销不销得出去……”
她有这种顾虑,余笙完全理解。
她沉吟道:“这样吧大姑,明天我们仨先去摆摊试试,如果卖得开,你再决定要不要。”
余淑兰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那就先看看。”
就这样,几个人吃了晚饭就风风火火的忙碌起来。
宋思宇负责洗土豆洗番茄,宋思楚负责削皮去番茄皮,余笙负责切条剁泥,余淑兰负责冲掉土豆上的淀粉泡盐水。
临睡前又把土豆条捞出来晾干,第二天一大早余笙就起来炸薯条,做番茄酱,趁着还热乎运到镇上去卖。
余笙是真的想赚钱,直接就吆喝起来,“卖薯条卖薯条!地地道道的外国炸薯条,不香不要钱!”
宋思楚和宋思宇都有些不好意思,低垂着脑袋。
余笙的吆喝还真有效果,有几个人围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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