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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再次相遇(第1页)

再次相遇

思雅带着一岁多的儿子,在乡下跟奶奶生活了一个多月了。

这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名字叫做太美村。村子虽然没有很好规划,房子建得凌乱了一些,因此两排房子中央的村道有些歪歪曲曲。但胜在家家户户都喜欢在房前种花,房后种菜。于是在村子里闲逛的时候,那可真是鸟语花香,一派自然风光。

思雅听从爸爸的安排,带着小明朗来到乡下生活,一是必须要奶奶知道明朗的存在,二是趁机陪陪老人家,再者思雅也不想再跟孟妈何丽清纠缠不清,父母闹离婚,做女儿的夹在中间要怎么办?只好走开。

孟爸已经搬到单位去住了,不知道什么原因,何丽清居然没有去孟爸的单位闹。思雅百思不得其解,不相信孟妈能听进去自己那晚说的话。难道是哥哥孟睿聪劝住了她?思雅有心想问问哥哥,可是他向来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给他打电话总是说忙忙忙!正经话都说不上几句。久而久之思雅就很少联络他。想来想去没头绪,也就不去想了,只管每天陪着儿子,陪着奶奶过日子。

太美村背后靠着一片山,山不算高,也不是很茂密

,村民们在山上开荒,自己种一些果树。山脚有一条人工水渠,一年四季,水渠里都是满满的水,因此村子里的农田,从来没有缺过灌溉。

村子门前是一大片庄稼,庄稼过去是一条小河。听村里的老人家说,这条小河以前可一点不小,还能行船的,村里曾经还有码头。可如今这条小河就是条名副其实的小河了。河边种了很多竹子,到了夏天,村里的小孩子们最喜欢的去处就是河边的竹林了。

现在已经是初夏,天气非常好。村里前段时间,一直在热火朝天地搞建设,人们顺着河道,硬生生在小河边搞出一条休闲地带出来。竹林边埔上了漂亮的地砖,摆上了秋千、石质的各种造型的桌椅。每隔上两米左右,还栽种了火红的三角梅、大红花、雏菊等等。小河边已经砌上了结实的石墙,每隔一段地,还专门用水泥做了一个洗衣台,供人们在这里浣洗衣裳。

尽管现在家家户户都用上了洗衣机,但乡村妇女们却最爱集中在一块洗衣服,东家长西家短地嘻嘻哈哈一通。

思雅最喜欢早晚来这里散步,孟明朗已经能蹒跚着走路。村道里经常有车路过,还是河边适合他。

这个时间段,正是下午快接近黄昏的时候,天边已经一大片火红的晚霞。河边的竹林沙沙作响,一丝丝

凉风穿过竹林吹到思雅的身上,真是特别的舒爽。

孟明朗在前面打着晃跑着,偶尔路过的村民都会笑着逗逗他。这个时候,村民们还没有闲遐,一个个都忙忙碌碌地忙着自家的农活,因此小河边还算安静。

思雅推着婴儿车跟在小明朗后面,车里装着水杯,换洗衣服,小毛巾等等。眼看着儿子一屁股坐倒在地上,思雅暗自抿着嘴偷笑,却并不上前去扶他起来。

或许是累了,孟明朗坐在地上不起来了,他也不哭,只管在地上扭来扭去,东张西望。好似换了个新角度,又看什么都稀奇了。

母子两个刚好在河道转弯的地方,弯道处有一丛特别高大茂盛的竹子。估计孟明朗在地上赖够了,终于开始花力气想爬起来。思雅站在一旁给儿子加油鼓劲,却不上前帮忙。看着儿子笨拙的样子,居然还没心没肺地笑个不停。

不提防弯道处走来一个男人,手里拎着竹编的鱼篓,背上背着钓鱼杆。男人身高最少180以上,穿着雪白的衬衫,深蓝的长裤,衬衫下摆没有塞进裤子,就这么随意扣了几颗扣子。脑袋上戴着顶农村常见的草帽,就这么突然出现在母子俩面前。

千辛万苦才爬起来的孟明朗,朗朗跄跄地抖着小短腿走了几小步。突然发现前面路上出现了个男人,估

计看着很顺眼,于是立刻抛弃后面的妈妈,裂着嘴咯咯笑着就向男人冲了过去。

唐墨眼见那小子倒腾着两条小肥腿,直愣愣冲自己来了,一时之间有些发毛,真是躲也不是,不躲也不是。音乐圈十足高冷范的大神,败给了这个才几十厘米高的小胖子,只好站着不动,任由他一把抓住自己的裤腿,扬起小光头,露出两颗小糯米门牙,望着自己傻笑。

喔,这小家伙还挺漂亮,唐墨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于是乎大小两位男士就在这小河边傻傻对望兼傻笑。

一开始,思雅还不怎么在乎,孟明朗如今是很不怕生的,村里的人一见到他都喜欢逗上一逗,有些男人还会举着他转圈圈或是举高高,这是他最爱的活动之一。特别是离他几步远的男人戴着的草帽,遮住了他大半的脸颊。等他放下手中的竹篓,在小明朗面前蹲下身子,抬起了头。她仔细一打量,这才发现眼前的男人看起来好像是那个谁。思雅很惊讶,有些不敢相信。

于是连忙放开手里的推车,几步赶上去,叫了一声明朗,想要将还在哈哈笑着跟人传达热情的儿子叫回来。没想到儿子不卖帐,估计是唐墨还没有跟别的叔

叔一样举高高,他还没过瘾,自然将妈妈的叫声忽略了。

唐墨看了一眼满脸急色的思雅,有些诧异会在这里再次遇见她。但眼前的小子还在咿咿呀呀个不停,两只小胖手更是不停地在唐墨的衬衣上拍着。唐墨没有跟小孩子打交道的经验,糊里糊涂不知道小家伙什么意思。

眼见儿子刚才在地上摸过的小脏手在人家雪白的衬衣上留下几道痕迹,思雅有些不好意思,更不好意思的是儿子居然不听话。于是加强了声音的力度,语气严厉起来。

“乐乐,过来!”

小明朗很会辨别大人的语气,这会终于回头望了望妈妈。然后发现大事不妙,妈妈的脸色不好看,嘴巴紧紧抿着。这表情明朗很熟悉,他要是不好好吃饭不听话,通常妈妈就这样看着他,下一步估计就是他的小屁股要遭殃了。

可是眼前的叔叔也很好看,而且还没跟他玩举高高的游戏,就算不举高高,转下圈圈他也不是不能接受。

小小的脑袋转了几圈,终于还是放弃了这个陌生的漂亮叔叔,转头扑到妈妈怀里去了。

唐墨站起身,有些遗憾地看了眼自己遭了殃的白衬衣。再看向眼前的母子二人,话说这小子刚才到底要干什么?

思雅安抚好躲在自己怀里,有些小情绪的明朗,这才抱歉地对唐墨说:“对不起,弄脏你的衣服了。”

唐墨点下头,随意拍了一下:“没关系。”

弯腰拎起竹篓,就想离开,没想到恰好看见躲在妈妈怀里的胖小子又偷偷转头,眼巴巴地望着自己。唐墨顿了顿,到底没再说什么,转身,走了。

见漂亮叔叔一声不吭,也没跟自己说拜拜就走了,孟明朗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小不点最喜欢跟人拜拜拜拜地说过不停,这回叔叔不但没有跟他玩举高高,还不跟他玩说拜拜的游戏,他终于憋不住了。

唐墨听到这宏亮的哭声,脚步不由一顿,这剧情大神真没见过,一时之间不知道要不要回头去看看这小子在哭什么。耳听孩子的妈妈轻声安慰着,小不点的声音在他踌躇间有些转弱的趋势。于是乎还是径直走了,这天就要晚了,他还要钓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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