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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父左手托举《光明之书》,嘴里念诵魔法真言,书页无风自动,“哗啦啦!”
“以圣父之名,神圣光辉听我号令,驱使无辜之人身上的污秽!”
魔法书页中冲出一只小巧精致的金色凤凰,清啼一声,冲入吉玛额头。
刹那间,吉玛皮肤、肌肉变得透明,圣洁光辉洒满祈祷室。
“嗷呜~~~”康爸如同火中棉絮,哀嚎着化为灰烬。
嗯,亡灵体表的黑雾在圣光中消失,只剩虚幻缥缈的透明魂体。
圣光如同海浪,从吉玛身上扩散,硬生生把康爸虚幻的灵体远远推开。
“呼~~”卡莱尔长舒一口气,笑道:“至少吉玛不用受苦了。”
见到绚烂的魔法效果,再确认女儿脸蛋迅速变得红润且充满活力,康姐幸喜道:“我父亲去天堂了?”
“唔,他还没走,我送送他。”卡莱尔含糊道。
“已亡之人,安息吧,吾主耶和华的光辉,将带你前往死亡的国度。”
柔和的圣光如绵延不绝的清风,围着康爸灵魂旋转。
渐渐的,祈祷室出现个凡人也肉眼可见的光之漩涡。
“不行啊,他似乎扎根在活人的世界,无论如何使劲也送不走。”
哈莉万念合一,落在康爸魂体上的精神力,前所未有的敏锐……
“啊,他压根没死透!”她惊讶道:“我在他灵魂波动中感应到微弱的活人气息,好诡异的黑魔法。”
“原来如此,‘亡者归去’只能对死人起效果。”
之后两天吉玛一直待在教堂没回家。
因为她去哪儿,她爷爷的灵魂就无意识地跟在她身后。
康姐说,康爸活着时最喜欢吉玛了。
向吉玛趋近,仿佛能让他减少些痛苦。
这不奇怪,吉玛和渣康一样,天生灵眼,有强大的女巫天赋。
第三天,康斯坦丁手提沾着污泥的布袋,风尘仆仆赶到哥谭。
他胡子拉碴,风衣褶皱,嘴里叼着香烟,身上散发酸臭的味道,形象和状态都很糟糕。
“怎么耽搁这么久?”哈莉皱眉道。
两天前,渣康曾打电话过来询问吉玛的情况。
那时他在伦敦,几小时飞机就能跨越大西洋。
“我本来打算立即赶过来的……”康斯坦丁迟疑一瞬,把袋子在她面前晃了晃,“听你说过吉玛和我父亲的情况后,我回了一趟利物浦老家,在我母亲墓碑下面挖出了它。”
“它是什么?”哈莉好奇道。
“一只猫。”
康斯坦丁参加了最后的入土仪式,等宾客全部走光,他把姐姐姐夫也遣走,独留吉玛和跟在吉玛身后的康爸。
“抱歉~~”康斯坦丁吐掉烟头,却又拿出烟盒和打火机,给自己重新点燃一根,神色复杂地看着父亲——他是天生灵眼。
康爸毫无反应,神情木然。
渣康叹息一声,拿出那个从利物浦带来的袋子。
袋子不是重点。
渣康神色复杂从里面掏出个沾了泥土的玻璃瓶。
瓶子里浑黄的液体中,塞满了一只猫。
看到猫的瞬间,哈莉失声惊呼:“是你,你弑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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