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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这么答应着,但是拉琴的明显心不在焉,唱曲的也有点战战兢兢,嗓子逼的紧紧的根本没放开。三七托着腮瞧着窗外的雨帘,好象心思根本不在这儿,我听锦鸡精把一道应该十分悠闲的,缠绵的曲子唱的干巴巴的毫无韵致,这根本不是享受而成了受罪。雨似乎越下越紧了,茶楼里的人也多了起来,那个道士吃了自己带的干粮,喝了水,还是很不甘心的盯着鹿精和锦鸡精死死看了几眼,才下楼走了。他一走,我面前这二位顿时长出了一口气,差点儿没瘫到楼板上去。这个世道很现实的,道行深本领高,象我和三七,根本不把刚才那个道士看作是威胁。但是对鹿精和锦鸡精这样刚刚化形的小妖来说,那简直是兔子出门遇上狼。“嗯,不用唱了。”我们听了五六首曲子,一首五十文,我数了半吊钱给他们说不用找。不知道鹿精和锦鸡精到城里来做什么,难不成真是为了赚钱?他们接了钱道谢,从头至尾都没发现我和三七其实也是妖精。大概是我的长相实在太普通,而三七出来之前对面容做了一点小变化,看起来不是那么美的慑人。三七也站起身来:“走走,我们去京城最大酒楼好好吃一顿去。”“你去吧,我不去了。”“喂,你怎么这样扫兴。”我和她真的不一样,我对逛街,买东西和吃什么都没有太大兴趣。我们一面下楼,三七还一面不放弃的想继续劝说我,快走到茶楼门口,我正撑伞的时候,忽然有人喊了一声:“喂,姑娘!”这声音?我转过头,街对面急冲冲的奔过一个人来,避到茶楼的屋檐底下,一面抹脸上的水一面朝我笑:“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你也进城来啦?”竟然是那个李书生身边的小书僮。我也很意外:“是啊,我们来买些东西。怎么,你们已经到京城了?”“是啊。”他甩甩袖子又拍拍衣服:“哎,这雨讨厌的紧,一下个没个停。”“怎么就你自己,你家公子呢?”“公子去访友啦,我自己出来逛一逛,京城这么繁华的地方,以前可没来过,可得好好见识见识。”——————这几天在写桃夭的特典,所以蜘蛛这边进行的不快。下个月就入v啦,还请大家继续支持……入v后会多更些的。六十四书生脸皮厚如墙小书僮的名字说他的名字叫莫书。三七笑着问:“是莫忘读书么?”“哪里,”他说:“我卖身进李府的时候啊,恰好老太爷赌输了一大笔银子,所以给我起名叫莫输啊,后来我跟了少爷,少爷把输赢的输字改成读书的书字了。”呃……这位李老太爷真是有个性啊。这名儿起的……咳,整天莫输莫输的喊着,财神爷会不会眷顾他?呃,这个可就不一定了。“我们还要去万全楼呢,走吧。”“万全楼?”莫书顿时两眼放光:“京城第一大酒楼?我听说那里的酒菜好得不得了,连天子都曾经微服跑去那里吃过,吃完了还在壁上题过诗,说什么天下滋味有万全,余香满口啥啥啥的……啊,光听着就让人觉得流口水啊。”三七一笑:“你小小年纪,懂的倒多。”“唉,可惜只听说过,无缘一饱眼耳口福啊……”“菜是讲色香味的,你饱什么耳福啊?”三七好奇的问。“万全楼的跑堂都得先在厨房啊廊子间啊磨练两三年才能正式上堂上厅呢,那菜名报的啊……”他一边说,一边眼巴巴的瞅我们:“不过万全楼好贵的,我这辈子,要是能吃上一次,那就死而无憾了……”言下之意,很明白了。三七点个头,看她的样子是觉得这个小书僮很有趣:“好呀,那你同我们一起去吧。”“好好!二位姑娘请暂等我一下,我马上回来,马上!”看着他冒着雨朝前跑了几步,进了一扇黑色的木门,我猜着:“他是去和他家公子说一声去的吧。”“对了,你怎么认识这么个人?”“说起来也是刚认识,那个……”我忽然停住了。莫书又从那门里出来了,可是后面还跟着一个撑伞的人,穿着一件藏青的布衫,缓步走来。李书生?莫书已经又跑回我们跟前站在屋檐下,堆着一脸笑:“两位姑娘,后面这是我家公子。嗯,你看,我做人仆从的,若是扔下公子自己去吃好的喝好的,那可有违忠义之道啊是不是?那个,相见就是有缘嘛,正好我们公子也没吃过万全楼的菜。姑娘们你们请一个客是请,请两个客也是请对不对,不如……”李书生站在他身后,朝我们微微一笑,那双斜飞眼给人一种桃花乱飘的感觉。他一揖手:“二位姑娘有礼。”我和三七只好裣衽还礼:“公子有礼。”雨下的街上一片狼藉,可是他一身清爽自然,衣角鞋尖上都没有沾湿被污。我算是了解这主仆俩了,简直是一对饕餮。前晚上逮着我的好酒就喝个没够,现在又要来蹭不花钱的美餐。三七显然也很是意外,这对主仆的脸皮,那厚度,绝对是不一般啊!我实在忍不住笑,摇摇手说:“好吧,一块儿去吧,吃饭呢,就是人多才吃的香。快些走吧,去晚了恐怕没有桌子。”“好好,快走快走。”我和三七撑开伞,我一抬眼,得,他用的还是我变出来的那把伞哪。万全楼离的不远,我们沿着街走过去,李书生言谈洒脱,举止不俗,三七也觉得这个赖上来要吃白食的还真有那么几分风采,落后一步悄声问我:“喂,你怎么认识的这两个?真活宝。”怎么认识?这个么……算得上是下雨天留客吧。要不是那场急雨,要不是宋公庙,我也不会遇上他们了。万全楼的生意果然好,我们去的还早,在三楼找了个好的厢房,壁上挂着两张淡水墨画,屋角摆着一只青边大瓷盆,里面栽着竹子,青翠喜人。旁边还有一只瓦盆,里面养着两尾金鱼。“这地方不俗。”三七将伞放在墙边,打量这间屋:“这绿竹生的倒好。”“这是茶竹,多在南方栽种,北方能养倒不多见。”李书生摸出把扇子,敲着手心和三七一起研究那盆竹子。我推开窗子朝外看看,这对主仆是真的……厚着脸皮来蹭白食,还是,他们另有打算?既然他们知道我是妖,那和我在一起的三七估计他们也能猜的出来。他们不会是另有打算吧?说实在的,能一眼看出我不是而是妖……那个小书僮莫书又曾经脱口说出他见过许多妖……是什么样的人,才能见过好多的妖,面对着两个女妖,又能这么挥洒自如坦然不惧?一回头看见对着写着菜名的木牌流口水发痴的莫书,再看看那个摇头晃脑吟着一首写竹的诗李书生……“露涤铅粉节,风摇青玉枝。依依似君子,无地不相宜……”李书生的声音,真的很好听……而且,总让我觉得有一种恍惚。象是一阵风,吹过脸颊。但是风抓不住,看不清。你察觉到的时候,风已经吹过去了。虽然话如此,可是北地栽竹确实不易成活,无地不相宜这句就不太对了。不过,数百年前,气候和现在并不一样的。北地气候一年比一年冷,风沙,干旱……竹子梅花大面积的枯死,成片的竹林,梅林,只能朝南去寻了。店小二报菜名的功夫果然了得,口齿伶俐清脆,成串成串的菜名报出来还押着韵,抑扬顿挫,接连不断如绕口令,报到末一句咬字铮铮有声恰如琵琶轮拨骤响,最后尾音一拖再一甩,直如艺人唱的曲儿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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