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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陆小凤忽略了一项至关重要的事情——两位师父各有各的俊美,而他陆小凤娃娃脸。在许多女人眼中,娃娃脸的男人=稚嫩、稚气、小弟弟。然而,陆小凤一开始没有意识到胡子的重要性,也没能领悟到通过穿衣打扮提升逼格。他发型随意,着装因为手头紧同样很随意,但是他的志向无可指摘,甚至令人尊重佩服。他曾地指天发誓:他要闯荡江湖,喝最烈的酒,骑最快的马,带着最美的姑娘驰聘看夕阳。就是这么的随心所欲!叶孤城:“……”然后,陆小凤恋爱了。他遇到了一位佳人,尝到了初恋酸酸甜甜美好的滋味。可是对西门吹雪而言,杀人是一件神圣的事。所以在杀人之前,他都会戒斋三日,熏香、沐浴,以示虔诚。他常年不出家门,每回出门基本上都在为杀人而奔波。这一次,也一样。他要追杀一个人。对方与他并不交集,也无恩仇,但是西门吹雪还是要杀他。追杀他的原因不过是对方薄情寡恩,背信弃义,为钱财谋害岳父全家十三口人命。这个人本事不大,逃跑的本领却不错。但是,还是被西门吹雪追上了。一剑封喉,无任何悬念。杀完人,西门吹雪心情总的来说挺好的。正午,阳光刺目。他眯了眯眼睛,看着近在咫尺的城门,冷峻的面容竟有一丝恍惚。——那里是白云城。叶孤城正在城中做着无聊的视察工作。恰好今日集会,人流如潮。叶孤城不喜欢人太多的地方,便找了家清静的茶馆,慢慢喝茶。门上的帘子被掀开,迎面进来的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一身青衫,唇角弯起,天然带笑,给人一种十分亲切的好感。他腰间缠着一根细细的带着倒钩的乌黑鞭子,看着似是没什么大用处的装饰物。茶馆来往之人不少,每日都有几次俊俏的小郎君出入,青衫少年本不值得引人注意,但是他脖子上还骑着一个人,这就十分惹人注目了。那是个四岁左右大的孩子,唇红齿白,似是年画上的金童,可爱极了。他的穿衣打扮,不难看出是有钱人家的小公子。这位小公子骑大马一样抱着少年的脑袋,不时附在少年耳边嘀咕着什么,但凡少年不答话或回答的慢了,便揪住他的耳朵往两边拉。
放弃过往辉煌,林峰蛰伏江家,想和江幽若长相厮守。换来的,却是三年后的净身出户。可当他卸下满身尘埃,迅速崛起,前妻全家都急了,哭着喊着求他回去。江幽若只要复婚,今晚我就满足你。小舅子姐夫,我以后给你当狗!岳母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以后天天给你洗衣做饭,给你倒洗脚水看着跪地痛哭流涕的三人,林峰淡淡回了一个字。滚!...
预收新破格求收藏许多年以后,面对时代周刊的封面记者,易家怡将会回想起,重案组组长带她去看尸体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一刻,她听到了死者的哀嚎,看清了凶手的面容,拥有了脑内回溯凶案现场的能力...
童话,街机,游戏,动漫,电影,深渊或真或假的无限世界里,每个人都在挣扎,或为了金钱,或为了力量,或为了唯独他,一次次的轮回,即便超脱仍旧回到恶魔的殿堂,只为了,心头的执念。不灭汝,吾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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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细胞形态寄生,选择宿主必须慎重。谁也没有想到文明会在战争中毁灭,我是蛮族,也是人类。...
陈安穿越到修仙界,修行天赋极差,卡在炼气三层多年无法更进一步。眼见修仙无望,他选择重归平凡,娶妻生子,享天伦之乐。结果成亲当晚,却连夜重返仙途。因为他惊喜地发现,娶妻生子竟然就是自己的成仙之道,能直接少走几千年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