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0091有问题(第1页)

“我觉得有问题。”

最终,程宫还是直截了当表达了反对。

他反对将这首《日落大道》微调后的《路》,作为乐队的主打歌。

他的理由很充分。

“这首歌的确是好,无论从编曲、配乐还有词上来说,绝对算得上是一首好歌。但好歌不代表就能火,我做经纪人这么多年,见多了拿着好歌也出不了头,最后劣币逐良币的事情。”

“《路》这首歌儿可以等咱们乐队红了以后拿出来刷刷逼格,但现在不行,咱们现在一文不值,我们需要的主打歌一定是要旋律简单,朗朗上口,一听就能抓住人耳朵的东西!”

“那不就是流行吗?”杨双树皱眉道。

前面说过,摇滚的看不起玩流行的,就是跟两者之间的差异有关。

从乐理上来说,摇滚重整体、重编曲,摇滚一般先由乐手写出Riff,做出编曲,再在上面加旋律、加词;而流行乐重主旋律、重人声,一般是先有了人声旋律和词,再找人配上伴奏和弦、做编曲。

所以摇滚往往比流行乐更具有音乐性和高级审美感。

从内容和精神上来说,玩摇滚的大多数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和喜好来做音乐,承载的是自己的梦想、喜好和想法,摇滚的不一定是最好的,但一定是自己最想表达的。

而流行乐则大多数是附和市场,市场需求什么,就去做什么,而且过度商业化使得音乐的产出变成流水线,大部分流行乐曲调都简单乏味。除了极少数有态度的音乐人,流行乐的出现就是为了商业,从动机上就不真诚和纯粹。

因此,一个摇滚乐队如果要向流行靠拢,就像是一个人要放弃自己一直坚持的底线一样。

程宫道:“老爷子,当年破吉他乐队那么火,怎么就突然死了?就是因为他们不流行!不够大众!”

“你脱离了大众,大众就要你死无葬身之地!”

“所以我们必须把摇滚和流行结合起来,借流行的皮,来包装摇滚的内核。”

“这样,我也有首歌,我拿出来无偿授权给咱们乐队用,咱们先唱这个!”程宫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一样,突然一挥手道。

然后他拿起笔,在白板上奋笔疾书。

写得正是他的那首《都选C》。

最终,程宫还是拿出了这首歌。

苏乙眉头皱得很紧。

毫无疑问,《都选C》从流行角度来说,无疑是首好歌,有情怀,有旋律,有摇滚的骨皮,也有流行的基因,很容易被大众传唱。

它不如杨双树的《孤独》有意境,更不如《日落大道》的才气,甚至不如《丁建国写的歌》有态度,但有点眼光的人都能看出来,它就是会流行。

苏乙不怀疑这首歌,但他现在愈发怀疑程宫的动机了。

如果说原版剧情是因为乐队仓促间拿不出一首歌来排练,所以程宫拿出《都选C》应急,合情合理。

那么现在,在已经有了三首质量都相当不错的歌的情况下,程宫依然执着地拿出这首《都选C》,就很可疑了。

程宫的理由冠冕堂皇,无懈可击,如果不是苏乙提前知道这个人背地里做过,和以后会做的那些事情,他还真会以为他是大公无私为了乐队的将来。

但现在,程宫此举只会让苏乙确认这家伙有猫腻。

热门小说推荐
穿书九零小农媳

穿书九零小农媳

穿书九零小农媳由作者犹怜创作连载作品该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919言情小说免费提供穿书九零小农媳全文无弹窗的纯文字在线阅读。...

杜锦陌上官烨

杜锦陌上官烨

她是他的药人,爱他卑微如尘埃,却难逃弃子的命运。死里逃生,她恢复记忆,得知自己是二十二世纪天才神医穿越而来,空间在手万事不愁。虐着小渣渣,搞点小事业步步为营,占尽先机,她忙的热火朝天,怎么还是没有甩掉这条大尾巴狼?她杀人,他递刀。她下毒,他灭口。她背负血海深仇,他陪她搅动这诡谲风云。她要一生一世一双人,他从一而终。她低头默念色即是空。他手指自己空,空如爷!男强女强,一宠到底。...

我是来追星的

我是来追星的

导师从资料上看,你家境非常好,你的人生有很多选择,你为什么会来参加这个节目?是不是想要表达你的态度,你要活出自己,追求自己的音乐梦想?徐放不是,其实我是来追星的,老师我非常喜欢你,给签个名呗。平行世界,不努力追星就要回去继承家业。怎么办,急!...

我大概还能活五年

我大概还能活五年

前世始终单身狗,原因竟然是命定老公开局就挂了。重活一世苏苏无意间改变命运,从此以后在被宠的路上一路绝尘。命定老公我将宠你一世。前世大神你是我的。霸道小奶狗嘤,谁都不能和我抢。苏苏日子过的不错,可五年后这一劫是怎么回事?...

佟桦陆煜川

佟桦陆煜川

本以为嫁不出去的佟桦,闪婚陆大boss,直接怀了个千亿继承人,从此人生开了挂满世繁华不如你,童话来时风很甜。陆总常常幸福地说,别人问我喜欢什么样的女人,我又要开始形容她。传闻陆总有白月光,他却信誓旦旦,老婆,别听他们瞎说,玫瑰花你拿最好看,日落和你看才最浪漫。后来,谁都知道陆大boss家大业大,天天催他老婆多生几个继承人,然后好带老婆携手天涯享尽世间繁华。...

清冷师尊的错误打开方式

清冷师尊的错误打开方式

周五v~求预收,下本开美人师叔还不想死(穿书)本文文案白切黑女装师尊攻x阳光健气直球受(双洁,身心双洁)林安穿书了,成了原文里渣攻的倒霉儿子。书里的渣攻是魔尊,生平最好美色,被他辣手摧花的美人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