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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疼,你明明知道。”路凛洲又开了口。
疼的话就不要再继续了,这种事不该是折磨。裴煜张口欲言,话未出口,手腕又被路凛洲拿住了,一点点往上托送。
直到他的掌心覆上一片温热而柔软的胸膛,这才停下。
皮肤和血肉抵挡不住心脏猛烈的搏动,震得他掌心发麻发颤,血液倒流,全往一处汇涌。
荆棘在顷刻间刺破血管,穿过肋骨间隙,猩红的心脏瓣膜像玫瑰绽开。
……很疼。
就像路凛洲说的。
原来这种感觉和心跳一样,也是会传染的。
路凛洲彻底把自己的体重压下去,下巴也搁到裴煜肩头,埋藏着自己的脸,不再动了。
交缠的姿势变成了一个安静而简单的拥抱。裴煜手中的肩胛不再持续开合,他缓缓将手上移,摸到路凛洲略有些扎人的短发发根,想起一件事。
——“为什么留长发?”
现在回想起来,误打误撞在沙发上近到呼吸交融时,抛出这个问题的路凛洲也不是真想得到一个答案。
只是随口找话题掩饰慌乱。
而失忆的他在有关路凛洲的事上都记性不错,他答应过路凛洲,恢复记忆之后会告诉他的。
“在我老家那边,无论男女都是留长发。”想着以后或许就没机会了,裴煜开口履行诺言。
“但我小时候总因为外貌被别人说像女孩,总有人用那种恶心又下流的眼神看我。所以我很抵触长发,抵触任何像女孩的地方,也很讨厌漂亮之类的形容。”
“裴煜。”路凛洲微向后仰,打断他的话,“你摸摸我。”
裴煜分了一只手到腹部下方,大方地满足这个并不过分的要求。
然后继续说:“后来,我来了江城,这边的学校只允许男生留短发。但我妈认为长发是上天的恩赐,就用提南族的身份向学校申请,允许我破例。”
“大概是刚上初中的时候,不管她怎么哭着哀求,我还是把头发剪了,当着她的面,还和她冷战了很长时间。”
话到这里顿了很久,路凛洲灼烫的呼吸燎着他的脖颈,一下又一下,直到把他拉回鲜活而炽热的当下。
“在她去世后…我又开始留长发。”裴煜慢慢地说到最后,“刚过肩的长度刚好可以扎起来,也不用经常去理发店修剪,还算方便。所以,就一直留着了。”
故事之后是漫长而持久的寂静,他收走了手,路凛洲仍箍在他肩头,贪婪而眷恋地攫取着每丝每缕清冷的香气,哪怕它已沾惹上了荤腥。
依旧让人感到宁静。
如果不是为了履行约定,裴煜也不想亲手揭开覆在往事上的创口。
好在倾听者没有对他的故事加以评判,只用低哑的嗓喊道:“裴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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