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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老头,虽说我之前有些看不上你,但这两年我的梦里也渐渐有了你。
按照王芷姐姐的说法,你才是我最安全的依靠。”
丁岚虽说有些小姐脾气,但人可一点不傻。
从她开始享受生活的时候,就接受了李胜利这个男人。
跟城里的担惊受怕、朝不保夕相比,马店集的生活无疑是幸福的,而且她还很喜欢这种生活。
“你心里没有怨气就好,但愿爸妈会同意吧。
无非船到桥头自然直……”
一路跟丁岚走回王家大院,李胜利跟丁岚说的主要还是丁家的事。
至于丁小姐在马店集的做派,就无所谓了,起码她跟付宜卿还知道在外面穿一身军大衣遮掩。
这俩就是真穿着旗袍在马店集村里招摇,也就那么回事儿了。
即便老支书不在了,有马大队跟二十个正副队长在,她们俩在马店集也出不了事。
如今从太平庄到马店集,再到洼里、山上,甚至于杜家夫妇住的小王庄,都是三太子的地盘,别说上边的人下不来。
就是公社的人,也只在每年征收公粮,或是出义务工的时候,才联系这几个村子。
而且这几个村子的义务工,也多半是太平庄那边的代劳的。
三太子,在风雨之中,还是很好用的。
在马店集住了一晚,跟丁岚大致对好了话茬,不愿意看着老朋友故去的李胜利,就直接回了城里。
丁岚那边则是依旧愿意住在马店集,之前李胜利搬回四合院的时候,也征求过这位大小姐的意见。
她不愿意回城,也正好全了李胜利不张扬的想法。
李胜利回城的第二天傍晚,这次是王吉祥来的,这次也是真正的报丧,马店集的老支书王胜庭走了。
老朋友离开,有没有追悼会,李胜利都是不愿意去的。
按照老规矩,让王吉祥捎着奠金回去,他则是一个人在家里伤神。
生老病死本是人生常态,风雨之中,李胜利也算是见过了。
只是,马店集的老支书王胜庭不同,他真正起家的卖估衣买卖,就是老王支书给撑着,才开始做大的。
有了卖估衣的本钱,他才跟马店集村合伙贩的羊,马店集相比于洼里,才算是他真正起家的地方。
如果没有老支书王胜庭,跟他一块投机倒把,山上村也不会有现在的场面。
当时的马店集,虽说有吃不上饭的风险,但人家的风险是人家的。
没有马店集的老支书,也可以说是没有李胜利的现在。
见人家的生死,李胜利跟普通的小人物一样,可以冷漠淡然的处之。
自己人的生死,就没法淡然处之了……
自打李胜利回了诊所,连续两天没有坐诊,听到是马店集的老支书没了,柳爷起初也没当回事儿。
生老病死,就是人生常态,在农村,像王胜庭这样的七旬老人没了,现如今也算是喜丧了,四五十岁没的,如今所占比例可不少。
见李胜利真是有些消沉了,柳爷这老头,只能进屋来安慰一下自家的传承人了。
见黑漆漆的屋里也没开灯,柳爷先是开了屋里的灯,才拿起暖壶,给李胜利倒了一杯开水。
“小爷,可是忧心马店集这些个村子的去留?
马店集、太平庄这样的村子,太大,人也太杂,留不如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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