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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来,卓煜夜夜留宿白露宫,没有一天落空,有时一天去个两三回,同寝同食,寸步不离,这般眷恋,实在让纯淑妃害怕。“这后宫里,宠爱会淡去,宫权会易主,显赫如废后不也成了奴婢,没什么是永远的。”纯淑妃喃喃道,“我就怕陛下动了真心。”帝王说到底不过是个凡人,难免会有动了真情的时候,那对后宫里的女人来说是最可怕的,三千宠爱在一身的人背后,是两千九百九十九个枯等的女人。可事情好像正朝着纯淑妃恐惧的地方演变。花朝节那日,后妃们用尽了心思争奇斗艳,可人算不如天算,德贵妃的花朝会虽说办得尽善尽美,偏偏所有人都等的那个男人……不在宫里。那天,卓煜一大早就带着殷渺渺出宫去了。“今儿是花朝,我们出宫散散心吧。”卓煜哪还记得宫里的花朝,一心一意只担忧她在宫里闷久了会不高兴。殷渺渺欣然应允,两人就换上寻常衣衫,白龙鱼服出去了。花朝是踏青游玩的好日子,街上游人如织,平民百姓穿着朴实,脸带笑容。有个瘦小的男孩子像是猴儿似的从他们身边窜过,被紧随的父亲好一顿臭骂。街道两旁开着许多店铺,绘着各式各样图案的旌旗迎风招展,糕点铺里传来饴糖的甜香,小孩子们一闻见就挪不动脚步了。殷渺渺不禁道:“有几分盛世的景象了。”卓煜摇头道:“你言之过早,割让的三洲未曾收服,京城附近亦有冻死的百姓,偏远之地饿殍不知其数……连让百姓吃饱穿暖,安居乐业都不曾做到,哪里算是什么盛世呢?”“不早,迟早的事。”她说。“你就哄我好了。”卓煜说着,唇边却露出笑来。殷渺渺跟着笑了起来,忽而发现近些日子,自己对卓煜的感情发生了变化:最开始,她喜欢他只是因为他与众不同,他引起了她的兴趣,继而产生了喜欢的情愫,乃至后面的巫山会也不是什么陌生的事,她都经历过。但现在不一样了。严格来说,卓煜并不是一个合格的情人,哪怕所有人都说她独宠,他陪伴她的时光也不算长,大多数时间都放在了处理政事上;他会关心她这一日过得好不好,吃了什么,有没有不合她心意的地方,但也会恼,会生气,会要她去哄。他不像她过去的伴侣那样事事以她为中心,她却一点儿都没有不高兴。或许,这才是正常的。过去,她和旁人的情感关系都是畸形的,从前是她取悦别人,后来是别人取悦她,总是一个人围着另一个人转,十分心意里,七分是利益。但现在,卓煜对她无所求,她对卓煜亦无所求,愿意付出心力,仅仅是因为喜欢罢了……恋人和情人是不一样的。卓煜转过身,恰好对上她璀璨的明眸,不由哑然失笑:“怎么这样看着我?”“随便看看,不可以吗?”她弯起唇。“可以可以,夫人请。”殷渺渺这下是真的笑弯了眉,眼睛一眨不眨看了他好一会儿,直到他面露窘迫才指着不远处的小楼道:“那是什么地方,去坐坐吧。”“那是勾栏。”卓煜道,“听戏的。”殷渺渺来了兴趣:“能去吗?”“有何不可。”卓煜牵了她的袖子,“随我来。”勾栏与寻常酒楼茶楼都不相同,周围都被木板密密围拢起来,独留一扇门进出。进了楼里,就有人来兜售座位牌,青、白、红三色分别代表了下中上三等坐席。卓煜买了两个红色木牌,领着殷渺渺往二楼的位置去,那里正面戏台,是最佳的坐席。坐定后,又有童子端来茶水点心,还贴心地赠了两张纸榜,上书今日的戏目与戏角的名字。殷渺渺不认得这里的文字,遂问:“今天唱的是什么戏?”卓煜顿了顿,道:“寻仙记。”殷渺渺怔住了。不多时,戏开了场。故事一开头就是男主角进京赶考但名落孙山,男主角嘛,当然不会因为才学不够而落榜(那还有什么好写的!)。而是因为那次科举舞弊严重,五千雪花银能买一份答案,一身傲骨的男主角不愿意同流合污,只能被刷。成绩出来后,男主角先痛骂官场险恶奸人当道,骂完没办法,收拾包袱回家。就在回家途中的某一日,他在湖边偶遇芙蕖仙子出游,仙子之美,不是凡人能够想象,男主角从未见过如此仙姿绰约之人(??),对芙蕖仙子一见钟情,写了一首诗诉情衷。仙子对才华横溢的年轻人十分欣赏,两人交谈几句后,顺理成章地春风一度了。第二天,仙子离开了,留下男主角在河畔徘徊泪流。“啊,姐姐——你千里凌波乘云去,徒留我涕泪徊肠难舍离,纵我金榜题名春风意,怎比仙乡一夜罗帷里?玉京迢迢人难去,一朵芙蓉相思寄。”戏台上的小生清秀可人,嗓音清澈婉转,唱到动情处更是泪沾衣襟,极富感染力。连卓煜都被触动心肠,不由侧头望了一眼殷渺渺,心道,戏中情是虚幻,他的邂逅却是真真实实的——她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仙人,因为受伤失忆才堕入凡间,那么,未来她是否会像那芙蕖仙子一般,终会因仙凡有别而离开?故事还在继续。男主角在湖畔等了好几天,仙子都没有再回来,而之前落第的事又让他对官场灰了心,于是,男主角决定放弃官途,一心修道。于是,他踏访名山大川,想要寻找成仙的机缘。一次机缘巧合,他救了女配角——一只修行千年的狐狸精,向她询问该如何才能成仙,狐狸却劝他放弃:“公子呀,这登仙之路不好走,走不完的青山十万重,渡不了的碧波没尽头。天台四万八千丈,垒的寸寸是白骨。如此艰途,问什么蓬莱何处?不若红尘且住,你同我,朝与暮。”然而,男主角还是坚定地拒绝了,因为他不仅是在求道,也是在找初恋情人,狐狸精没有办法,给他指了条路,让他去爬九万九千丈的云梯,传闻能爬到最上面,就能得到仙人点化,飞升成仙。男主角就去了,爬到九万八千丈的时候突然力竭,险些摔下云梯,就在这时狐狸出现救了他一命,自己却不幸跌落身亡。知道这个时候,他才知道狐狸不放心自己一直跟着他,可现在一切都太晚了。最后,他爬上了云梯,飞升成仙,在瑶池边与芙蕖仙子重逢,只是那个风情万种的狐狸精,终究是不会回来了。殷渺渺被这既视感极强的故事惊到了,没想到这个年代也会有狐狸和玫瑰,白莲花和朱砂痣的故事,不禁道:“写这出戏的人可真有意思。若是你,你是会选和狐狸双宿双飞,还是执意去寻找仙子?”卓煜沉吟片刻,幽幽道:“他对仙子一见倾心,对狐狸不过爱怜罢了,孰轻孰重,一目了然,只是……”“只是?”“只是,仙子对他是否是同一种心情呢?”卓煜轻轻道,“若是她当初不曾离开,效仿董永七仙女之缘,该有多好。”殷渺渺明白了他的意思,轻轻叹了口气:“只羡鸳鸯不羡仙,对吗?”“成仙就一定好吗?”卓煜问,“归尘子的所作所为,可不见得是仙家气度,照样贪恋痴嗔,如此,与凡间又有何区别?”殷渺渺沉默了。“渺渺,我想你留在这里,荣华富贵也好,名利权势也罢,我能给你的,都给你。你想要修道,我不拦你,我给你修道观、立生祠,但凡我能做到的,我一定想办法。若你我能有孩子,我便把这江山交到他手中;若是个女孩儿,会难一点,不过我可以将大儿过继,她成我唯一的血脉,旁人想反对也难。”嘈杂的勾栏里,咿呀的胡琴里,卓煜的声音清晰地字字可闻:“假如这样,你可愿意为我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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