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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四岁多的小孩子,居然就知道照顾母亲了,尤其这懂事的孩子长的还可爱,林晓一颗老阿姨的心都要融化了。

一看到孩子手上的碗,林晓立马快步迎了上去,将碗接了过来,摸了摸碗,只是微微温热,碗也不重,才放下心来。虽然才走没几步路,林晓就气喘吁吁了,但让这么一个乖巧可爱的小孩子伺候自己,林晓表示做不到,良心上过不去呀。

心里直叹气,这副身体这么差的嘛?走几步路都大喘气,乡村版林妹妹嘛!不过既然现在这副身体是她林晓的了,她可要好好保养,身体强壮。

看到林晓难受的样子,宝妞立马扶着林晓,想要让她坐到凳子上,无奈人小力气小,差点把自己给绊倒了。林晓扶住小姑娘,笑了笑,强撑着身体移到凳子上,将碗放下,然后摸了摸孩子的头,头发细细软软,手感不错。

歇了歇缓过气来,林晓端起粥送到嘴边,余光看到一双大眼只巴巴的看着她……的碗,“宝妞有没有吃呀?”

“妈妈,我吃过了,奶奶给我盛了好大一碗呢,我全吃完了呢。”小姑娘连说带比划,说完还吧嗒了一下嘴,表示粥真的很好吃。

小姑娘可可爱爱,林晓不由莞尔,心里一软,一下子母性泛滥,可能还有原身记忆的影响,将送到唇边的粥改送到宝妞嘴边,“啊,这个粥这么好吃的呀,既然这么好吃,宝妞再吃一点好嘛,太多了妈妈吃不下呢。”

宝妞犹豫了一会,但看到林晓柔和的目光,抿抿嘴干脆道:“那好吧我就帮妈妈吃一口,我只吃一口哦,妈妈是个大人了,要多吃一点才行呢,这样才能身体棒。”

小大人似的说教着,浅浅喝了一口粥,就把碗推了回去,还一个劲催促着林晓快点喝。浓稠的白米粥喝到嘴里,是不同于现代粮食的别样清香,米味更香更足,哪怕没有小菜,一大碗粥不知不觉间,林晓就和小姑娘一人一口,喝了精光,甚至还有点意犹未尽。

一碗粥下肚,林晓感觉身上有了点力气,本来就不是什么大病,只是原主长时间伤心过度食欲不振,身体营养跟不上,才格外虚弱。现在内里的芯子换了林晓,忧伤自然是没了。

看外面太阳正好,冬日里的暖阳格外珍贵,林晓搬了把凳子坐在屋檐下晒着太阳,把小姑娘搂在怀里,细细捋了捋原主的记忆。

她不是“林晓”这个原身,也学不来原身柔弱的性子,这次的事情正好给了林晓转变的理由,丈夫去世,为母则强,这个理由还是很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刚好堵上村里这些人的口。

趁着日光大好,林晓又细细打量了现在所在的房子,明亮的青砖大瓦房,三间宽敞正房,旁边还有厨房杂物房之类的小房间,前院后院的,占地面积得有好几百平了,在这个村里绝对是豪宅呀。

梳理着脑海中的记忆,林晓知道这是自己一家五口的房子,以后就是一家四口了。林晓的丈夫叶明辰可以说是这个山窝窝里的金凤凰,也是这个村子的第一个大学生,65年毕业,按理说是会被分配在大城市工作的,但因为叶明辰在分配工作之前打了报告,说自己是村里出来的,毕业之后更希望回家乡,为家乡建设奉献出自己的力量。

最后叶明辰因为这个事情深受好评,在分配工作上,虽然失去了大城市工作的机会,但直接分配到县里单位上班,还因为这个事情,被当做好青年典型去宣传,工作上也是如鱼得水,很受领导看重。

想到这,林晓不由腹黑的揣测了一下,这叶明辰真是个聪明人呀。

留在大城市当然好,对于这时代的大多数人来说,留在大城市那是十分光荣的,也是很多人奋斗的目标。可留下容易,想要升职升迁那就不容易了。尤其是叶明辰这样的毫无背景农村小子来说,这一点,不管在哪个时代来说,都大差不差。

当然这只是林晓一点不负责任的猜测,因为记忆里,原身其实和她丈夫相处的时间并不多,虽说是夫妻,但那是绝对的相敬如宾。不说别的,就夫妻分居两地,这感情能好到哪里去。

而且要是叶明辰没选择回家乡,也遇不到原主了,毕竟原主是个下乡知青。但身娇体弱,干活很是不行,磕磕绊绊的。直到嫁给了叶明辰,然后当了小学代课老师,这才好一点。

不过关于两个人的感情到底怎么样这件事,都跟跟现在的林晓没关系,毕竟便宜老公已经不在了,她也就不用担心要履行妻子义务啥的。但想到记忆里那张斯文清俊,还蛮符合她审美观的脸,林晓只能感叹一句可惜呀,英年早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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